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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发布人:研究院     日期:2016-05-13

各市职称办、科技局、省各有关厅局职称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就2016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和我省技术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对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符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三)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五)现从事科学研究并已获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有关要求并通过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委员会的转系列评审,一年后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省辖市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职称办(人事部门)须出具的委托函1份。

(二)填写并提交各类表格。填写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一式3份;填写《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式25份;填写《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三)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第一册包括:国家或省职称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江苏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聘书复印件;任期内(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第二册包括: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著、论文、科研工作报告23篇;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述职报告1份。第三册包括:破格晋升人员按规定写明申报破格评审理由,符合破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请在各册首页列出目录清单,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第几分册

(四)凡破格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须经所在省辖市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五)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填报材料真实完整,表格填写规范清楚,按规定加盖印章。申报材料中著作、论文及主要技术报告和成果奖励及本人排名应在本单位内公示,并将公示意见填入相应表格。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2016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请各单位及时部署并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统一将委托评审材料报送至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室;

联系人:胡伟伟  张颖;

联系电话: 025-85485926  8548592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以及申报论文、著作、成果的有效期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单位、姓名),单独存放于信封中。

(四)经物价部门核准,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职称办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有关表格及《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江苏省自然科学副研究员资格条件》、《江苏省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江苏省自然科学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江苏省自然科学实验师资格条件》可在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和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jspc.org.cn下载。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名单.doc

4、江苏省自然科学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doc

5、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doc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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