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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发布人:研究院     日期:2012-12-18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化工大学常州先进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研究院科研、会议、出访、调研、公务接待等管理,经研究院办公扩大会议讨论研究,特制定北京化工大学常州先进材料研究院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具体如下:

  1、加强学术风气建设,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不造假、不抄袭,构建良好学术氛围,促进研究院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2、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举行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应以实际需求为根本,尽量从简,举行会议期间,不得安排旅游观光等活动;

  3、北京化工大学内部公务接待,提供院内公寓住宿、常州及周边地区交通接送,提供工作餐,不得饮酒,不安排旅游观光;

  4、接待外单位人员公务访问时,应由主管院长同意(实验室技术交流除外),提供常州地区交通接送,提供工作餐,不得饮酒,不安排旅游观光;

  5、接待团体公务访问时,应由院长同意(实验室技术交流除外),提供常州地区交通接送,提供工作餐,不得饮酒,不安排旅游观光;

  6、接待由研究院邀请的专家及宾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提供住宿、交通及专家费用,提供工作餐,不得饮酒,不安排旅游观光;

  7、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8、规范出差访问活动,严格控制出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北京化工大学常州先进材料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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